嘉興市生態環境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資格復審及筆試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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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20年嘉興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綜合公告》規定,定于2021年2月25日組織資格復審及筆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 2021年2月25日(周四) 資格復審時間:08:00-10:00 筆試時間:10:00-11:30 二、地點 嘉興市南湖區馬塘路500號晶暉酒店北樓5樓博學廳7 三、資格復審 請考生08:00之前抵達考試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攜帶材料: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同期畢業歸國留學人員須提供所在學校的注冊證明或學期成績等其他相關佐證材料)、經本人簽字的報名登記表、回避關系報告表(見附件)。資格復審通過者,方可參加筆試。提供證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筆試。 四、筆試 10:00開始筆試,開考15分鐘后到達考試地點的,不得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將于考試當天下午17:00之前公布于嘉興市生態環境局網站(http://www.86116000.com/)。根據招聘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時間為2021年2月26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一)防疫要求 請考生嚴格對照浙江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第六十四場)中的健康管理措施,如實申報健康狀況,必要時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二)不得參加面試情形 1.按要求需要提供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等相關證明材料而無法提供的考生。 2.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碼”、不配合入口檢測等防疫管理以及經現場防疫人員判斷須轉送至定點醫療機構排查的考生。 (三)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應服從現場防疫管理,并自備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 2.筆試當天,考生如有異常情況或出現相關癥狀的,應及時報告并配合現場防疫人員進行排查,按規定服從受控轉移至臨時隔離室,視測查情況,采取“安排至隔離室候考”或“轉送至定點醫療機構排查”等處置措施。 3.考生應仔細閱讀本通知的防疫要求,如實申報個人健康狀態、提供個人軌跡行程查詢、填寫承諾書。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健康檢疫、詢問、查詢、送診等可能造成疫情傳播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造成嚴重后果的,違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4.考生近期應避免前往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自覺減少外出,避免人員聚集和與不必要的人員接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應戴口罩,要加強途中防護,盡量與他人保持合理間距,及時進行清潔消毒。 5、考生應提前了解考點入口位置和前往線路,考試當天提前到達考點,自覺配合完成檢測流程后從規定通道驗證入場。逾期到場失去參加考試資格或耽誤考試時間的,責任自負。 聯系人:陳老師,聯系電話:0573-82056639 附件: 1.《嘉興市生態環境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回避關系報告表》; 2.《個人健康承諾書》
嘉興市生態環境局 2021年02月1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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