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生態環境局 嘉興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印發嘉興市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規范管理企業信用評價管理辦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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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興市生態環境局 嘉興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印發嘉興市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規范管理企業信用評價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縣(市、區)生態環境分局、交通運輸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規范管理和依法處置的意見》(嘉政辦發〔2021〕8號),嘉興市生態環境局和嘉興市交通運輸局聯合制定了《嘉興市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規范管理企業信用評價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嘉興市生態環境局 嘉興市交通運輸局 2021年8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嘉興市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規范管理企業信用評價管理辦法 為全面落實《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新〈固廢法〉加強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規范管理和依法處置的意見》(嘉政辦發〔2021〕8號),進一步規范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運輸、貯存、利用、處置等行為,根據《關于加快推進“531X”工程 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實施意見》(浙委辦發〔2020〕14號),構建行業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機制,依托“嘉興市一般工業固廢信息化監控系統”(以下簡稱“監控系統”)對嘉興市域內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企業進行信用評價管理。 一、總則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的產生、運輸、貯存、利用、處置實施全過程監管。對未按環保法律法規和相關管理規定規范利用、處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但尚不夠處罰條件的行為,通過開展企業信用評價和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監督各類生產經營主體全面落實主體責任,確保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得到規范利用處置。 二、評價對象 嘉興市域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企業以及從事一般工業固體廢物運輸、貯存、利用和處置的企業。 三、評價方法 企業信用評價指標包括基礎信用、日常信用、負面信用和鼓勵項四個方面。信用評價年度總分為100分,采用扣分制。信用等級共分為A、B、C、D四級,其中95分(含)以上為A級,85分(含)-95分(不含)為B級,75分(含)-85分(不含)為C級,75分以下為D級。企業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被處罰的,扣50分,降為D級。具體評分細則見《信用評價評分細則》。 四、評價周期 信用評價實行按月度動態評價和排名,按年度確定信用等級。 “監控系統”于每月5日前評定上月、每年1月底前評定上年度的信用評價結果,并在“監控系統”和相關網站中公布。 五、評價方式 嘉興市生態環境局負責企業信用等級評定,其中運輸企業信用評價由生態環境部門會同交通運輸部門共同評定。 企業對信用評定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布后的7個工作日內向屬地縣級生態環境部門提出復核申請,并提供相應的佐證資料或證據;縣級生態環境部門在收到復核申請后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并報嘉興市生態環境局核定;逾期未申請復核的視為無異議。 六、評價結果應用 根據信用評價結果,對不同信用等級企業實施差異化監管策略。對信用等級A級企業,按照常規管理要求開展檢查;對信用等級B級企業,縣級生態環境、交通運輸部門適當增加現場檢查頻次;對信用等級C級企業,縣級生態環境、交通運輸部門要將其納入重點監管企業范圍,加大監管力度,每月至少現場檢查一次;對信用等級D級企業,限制享受生態環境政策和項目支持,并列入“黑名單”備選企業。 在年度內,對分數低于85分且月度排名位于縣(市、區)末5位的企業,列為重點關注企業名單。第一次由鎮(街道)發出書面警告;第二次,由縣級生態環境、交通運輸部門加大對企業的現場執法檢查力度,督促企業整改;第三次直接降為D級。 對符合《浙江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浙環函〔2020〕16號)中列入生態環境嚴重失信名單情形的企業,列入嚴重失信名單,并實施聯合懲戒。 七、附則 本評價管理辦法由嘉興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 本評價管理辦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實施,原《嘉興市環境保護局 嘉興市交通運輸局 關于印發嘉興市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規范管理信用評價管理辦法的通知》(嘉環發〔2018〕102號)文件同時廢止。 信用評價評分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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