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嘉興市生態環境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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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重大行政決策,促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根據《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省政府令第337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編制指引(試行)的通知》(浙政辦發〔2021〕3號)等文件要求,嘉興市生態環境局對本年度局重點工作做了全面篩查,根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范圍規定等內容,嘉興市生態環境局本年度暫無重大行政決策項目。 特此通告。 嘉興市生態環境局 2022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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