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生態環境局對嘉興南湖向陽110kV輸變電工程環評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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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為 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6日(7個工作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處室:環評處 聯系電話:82319756 傳真:82159871 通訊地址:嘉興市新氣象路618號502辦公室 郵編:31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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