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0400MB1573935T/2025-00010 | 文號: | 嘉環發〔2025〕16號 |
發布機構: | 市生態環境局 | 發文日期: | 2025-06-26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有效性: |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ZJFC64-2025-0004 |
《嘉興市區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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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 |||
嘉興市生態環境局制定了《嘉興市區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辦法》,經市政府同意印發,現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嘉興市區飲用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政府令〔2003〕25號)是由五屆市政府第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管理辦法中很多內容與現狀有較大出入。2004年以來,國家和浙江省關于飲用水水源保護的法律、法規有較大的變化,200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進行了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于2018年廢止,2011年浙江省頒布了《浙江省飲用水源保護條例》。2018年政府機構改革后,涉及飲用水水源保護的行政管理部門與管理職責發生了較大變動。2019年,經省政府同意,嘉興市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進行了調整,與原有區劃發生了較大變化?;谝陨显?,《嘉興市區飲用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已于2024年12月31日由《嘉興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嘉政發〔2024〕23號)廢止。市生態環境局編制了《嘉興市區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辦法》,以加強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保障人民身體健康。 二、主要內容 (一)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嘉興市區范圍內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及相關的管理工作。。 (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劃定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劃定,由市人民政府提出劃定方案,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嘉興市區新塍塘、海鹽塘2個水源保護區現行范圍于2019年由省政府批準劃定。 (三)監督管理職責 明確了生態環境、自然資源與規劃、水利、農業農村衛生健康、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公安機關、嘉源集團等涉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管理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及單位的職責。 三、關鍵詞解釋 1.飲用水水源:用于城鄉集中式供水的地表水飲用水水源。 2.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指為防治飲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證水源地環境質量而劃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護的一定面積的水域和陸域。 四、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嘉興市生態環境局 解讀人:水與海洋生態環境處 聯系電話:0573-82522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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