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1008004/2020-00002 | 文號: | 嘉環發〔2020〕63號 |
發布機構: | 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 | 發文日期: | 2020-08-20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有效性: | 失效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嘉興市2020-2022年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建設資金補助暫行辦法》政策解讀 |
|||
|
|||
政策原文>> | |||
一、制定背景 (一)目的和意義。進一步推進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建設,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提升排污單位污染治理的積極性,促進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二)依據。《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運行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二、政策措施 (一)適用范圍。嘉興市南湖區、秀洲區、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 (二)補助對象。涉及企業工況自動監控設施安裝和污染源自動監控站點改造的排污單位。 (三)補助條件。企業工況自動監控設備安裝的補助條件為,一是排污單位被生態環境部門列入企業工況自動監控系統建設計劃,并于當年度9月底前完成工況自動監控設施安裝、聯網、調試、驗收,并向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備案;二是排污單位按照相關文件及技術規范要求,每個產污設施或生產線,及對應的每個污染治理設施分別安裝一臺(組)工況自動監控設備,并與嘉興市企業工況自動監控管理平臺聯網,有效傳輸相關數據;三是排污單位應委托技術實力強、人員配備齊、提供設備質量優的第三方安裝建設(運維)單位開展工況監控設施安裝建設。污染源自動監控站點改造補助條件為,一是重點排污單位已于2018年底前建成自動監控站點,按照相關文件及技術規范要求完成現場端監控能力提標改造,并于當年度9月底前完成驗收,設備質量、運行穩定性等符合生態環境部門要求;二是監控站點(含視頻監控)已按要求與市以上生態環境部門相關監控平臺聯網并有效傳輸數據,監控站點數據已實現數字量傳輸,廢水監控站點已安裝并使用自動采樣儀統一供樣。 (四)補助標準。企業工況自動監控設備安裝補助標準,按新裝工況自動監控設備合同價的50%給予一次性補助,單臺(組)設備補助資金不超過1500元/臺(組)。污染源自動監控站點改造補助標準,按照改造過程中新裝自動采樣儀、更換數采儀設備合同價的50%給予一次性補助,自動采樣儀的補助資金不超過2萬元/臺,數采儀的補助資金不超過0.8萬元/臺。 (五)補助程序。按照“先安裝改造、后實施補助”的模式,區分補助計劃上報(屬地生態環境分局負責)、申報材料審核(屬地生態環境分局、排污單位負責)、市級資金下達(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補助資金撥付(屬地生態環境分局、財政局負責)四個步驟下達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建設補助資金。 (六)補助期限。2020年-2022年完成建設和驗收并符合補助條件的自動監控系統建設項目。 三、實施日期 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四、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一)解讀機關:嘉興市生態環境局 (二)解讀人:曹建強 (三)聯系電話:0573-82117075 嘉興市生態環境局 嘉興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嘉興市2020-2022年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建設資金補助暫行辦法》的通知 |
|||
打印本頁 關閉窗口 |